2007年2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一版:精华新闻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净水工程”水清人更净
本报记者 仇健 通讯员 范跃红 汪晓辉

  本报讯  2月25日,春节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在杭州市重点工程“南星水厂饮用净水技术改造及扩建二期工程”建设工地现场,除了热火朝天的开工场面外,大型警示牌“预防职务犯罪、建设优质工程”悬挂在工地半空。这是杭州市上城区检察院在该重点工程开展的“水清人更净”专项预防工作。
  作为2007年度的重点工程,去年底,杭州市委、市政府确定“南星水厂饮用净水技术改造及扩建二期工程”的总投资为3.16亿元。为了保证在净水工程建设过程中干部同样得到净化,上城区检察院开展了“水清人更净”的专项预防工作。杭州市水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许东耕说,2003年集团公司发生了特大职务犯罪窝串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达7人,都是一些掌握经济实权的材料供应处处长、水厂厂长以及供应采购人员等。这不仅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集团公司声誉也受到影响。自来水行业属垄断性企业,如果公司缺乏有效的内外监督机制和职务犯罪预防体制,腐败现象很容易发生。为此,在这项浩大的净水工程中,公司党委与上城区检察院结对,在这项民心工程中开展以“水清人更净”为主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专项预防工作启动后,上城区检察院会同公司党委,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职务犯罪隐患进行调研分析,提出切实可行的预防对策和建议。上城区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负责人说,“水清人更净”专项预防工作要确保实现预防职务犯罪的“三防”:即防止各工程项目实施中,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防止因工作人员官僚主义、失职渎职行为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和资金浪费现象发生;防止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其他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行为的发生。同时还要确保实现重点工程优质高效的“三控”:即控制投资规模,合理使用项目投资资金;控制工程进度,按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控制工程质量,争创优质工程、精品工程。